TSG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 TSG Q6001-2012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
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
Examination Requirements for Safety Administrator and
Operators of Cranes
(征求意見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
2012年X月X日
前 言
2007年11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特種設備局)向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以下簡稱中國特檢院)下達起草任務書。2007年12月,中國特檢院組織成立起草組,起草了《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2009年5月8日,由國家質檢總局批準頒布。
2011年5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修改<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質檢總局令第140號)頒布,中國特檢院技術法規部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安全技術規范修訂任務書,重新組織有關專家成立起草組,于2012年5月在沈陽召開修訂工作會,對《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進行修改討論,明確了修改原則和分工。2012年6月,形成修改后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征求意見稿。2012年7月,特種設備局以質監特函[2012] 號文征求基層部門、有關單位和專家及公民的意見。2012年 月,根據征求到的意見,起草組完成了《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征求意見稿的修改。2012年10月,將送審稿提交給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委員會審議,起草組修改后形成了報批搞。2012年 月本大綱的報批稿報國家質檢總局批準頒布。
本大綱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修改<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總局令第140號)的修改內容,考慮了目前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工作的現狀和國家有關行政許可的要求,規定了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考試方式、考核內容與要求,以達到規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工作的目的。
本考核大綱主要起草單位和人員如下:
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 尚 洪
遼寧省安全科學研究院 王福綿
河南省特種設備安全檢驗研究 雷慶秋
大連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 薛 林
北京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院 趙伯銳
鞍山鋼鐵集團公司生產監測中心 晏華祝
南京市特種設備質量安全檢測院 馮月貴
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院無錫分院 顧旭波
國家電力公司鄭州施工機械檢測中心 司 健
遼寧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處 楊躍存
武漢理工大學 王小平
大連理工大學 屈福政
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院 劉德民
四川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 樊曉松
目 錄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 (1)
附件A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理論知識 (4)
附件B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實際操作技能 (6)
附件C 起重機械機械安裝維修人員理論知識 (7)
附件D 起重機械機械安裝維修人員實際操作技能 (9)
附件E 起重機械電氣安裝維修人員理論知識 (13)
附件F 起重機械電氣安裝維修人員實際操作技能 (16)
附件G 起重機械作業指揮人員理論知識 (19)
附件H 起重機械作業指揮人員實際操作技能 (21)
附件J 起重機械司機理論知識 (23)
附件K 起重機械司機實際操作技能 (26)
附件L 起重機械考試機構基本條件 (32)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
第一條 為了規范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項目》(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1年第95號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制定本大綱。
第二條 本大綱適用于公告規定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全管理人員),是指使用單位從事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專職或者兼職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以下簡稱作業人員),是指起重機械生產單位、使用單位從事起重機械的機械安裝維修、電氣安裝維修人員和指揮、司機等操作人員。
對于鐵路起重機司機、桅桿起重機司機、旋臂起重機司機、輕小型起重設備司機、司索作業人員,由使用單位進行上崗培訓。
第三條 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年齡20周歲以上,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
(二)具有理工科中職以上學歷或者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且經過120學時以上專業技術培訓,具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和管理知識;
(三)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具有2年以上起重機械作業或者機械類管理工作的經歷。
注1:本規則,有關人員年齡、學歷、持證年限、學習和培訓時間等數值用“以上”或者“大于”者表述的均含本值,用“以下”或者“小于”者表述的均不含本值。
第四條 作業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年齡18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經過專業培訓,具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三)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有3個月以上所申請項目的實習經歷。
第五條 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考試,分為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考試方式如下:
(一)理論知識考試采用計算機考試方式;
(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采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
注2:不能利用虛擬機代替實際操作考試。
第六條 具體考試內容見附件A至附件K。
第七條 理論知識考試,各部分內容所占比例如下:
(一)安全管理人員,專業基礎知識占30%,安全使用管理知識占40%,法規知識占30%;
(二)作業人員,專業基礎知識占30%,安全使用操作知識占50%,法規知識占20%。
第八條 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各部分內容所占比例如下:
(一)安全管理人員,制度建立占40%,現場檢查能力占40%,事故處置能力占20%;
(二)作業人員,相關部件識別占30%,基本操作能力占50%,應急處置能力占20%。
安全管理人員理論知識考試的題型至少包含判斷題、選擇題、問答題和案例分析題,作業人員理論知識考試的題型至少包含判斷題、選擇題。
實際操作技能考試的題型應該結合參加考試人員所從事的工作,全面考核其實際操作技能的水平。
第九條 安全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理論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合格后,方可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第十條 對起重機地面操作駕駛人員(以下簡稱地操人員)和遙控操作駕駛人員(以下簡稱遙操人員),當所駕駛的起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5噸時,按照本大綱附件J、附件K的相關要求進行考核;當所駕駛的起重機額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5噸時,由地操和遙操人員所在單位負責培訓和考核。
第十一條 本大綱未明確要求的特殊操作工況及操作項目,由企業進行培訓考核。
第十二條 從事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工作的考試機構(以下簡稱考試機構)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規范的原則,按照理論知識考試機考化、實際操作考試實物化(模擬化)要求配置資源。考試機構應當具備與考試工作相適應的資源條件,具體要求見附件L。
第十三條 考試機構應當按本大綱的要求制定考核細則,具體規定考核內容、考核方法及要求等。
第十四條 本大綱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大綱自2013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A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理論知識
A1 專業基礎知識
A1.1 起重機械分類、主要參數。
A1.2 起重機械的基本組成(結構、傳動、控制等)、原理、用途、工作特點及其對工作環境的要求。
A1.3 起重機械的主要零部件。
A1.4 起重機械安全保護裝置功能與使用
包括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器、回轉限位裝置、連(聯)鎖保護裝置、防后傾裝置、抗風防滑裝置等起重機械的安全保護裝置的功能及其使用。
A1.5 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
A1.6 起重機械主要電氣保護系統功能及其要求
包括短路保護、零位保護、錯(斷)相保護、失壓保護、緊急斷電開關、電氣絕緣與接地保護等電氣保護系統。
A1.7 起重機械主要液壓系統的功能與要求
包括動力元件、執行元件、控制元件、輔助元件和工作介質等的功能與要求。
A1.8 起重機械基礎和軌道要求
包括基礎基本要求與施工圖識讀;基礎(包括附著裝置等基礎)與設備的連接; 軌道鋪設。
A2 安全使用管理知識
A2.1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A2.2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和維護保養規程。
A2.3 安全技術檔案的建立。
A2.4 起重機械的選購、安裝驗收、使用登記、變更、停用和注銷。
A2.5 定期檢驗程序和要求。
A2.6 起重機械安全使用警示說明和警示標志。
A2.7 安全用電、防雷。
A2.8 消防有關要求。
A2.9 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
A2.10 起重機械事故的應急處置、現場保護和事故報告。
A3 法規知識
A3.1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A3.2 《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
A3.3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
A3.4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A3.5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
A3.6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A3.7 《起重機械制造許可規則》。
A3.8 《起重機械型式試驗規則》。
A3.9 《起重機械制造監督檢驗規則》。
A3.10 《起重機械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
A3.11 《起重機械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規則》。
A3.12 《起重機械使用管理規則》。
A3.13 《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則》。
A3.14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
A3.15 其他相關的法規(包括有關維護保養規范標準)。
附件B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實際操作技能
B1 管理制度
B1.1 建立本單位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能力。
B1.2 起重機械的例行檢查內容和方法。
B1.3 起重機械技術檔案的交接和管理要求。
B1.4 起重機械事故應急處置、現場保護的方法。
B2 現場安全檢查能力
B2.2 起重機械安全運行與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的檢查。
B2.3 起重機械作業環境安全與異常狀況的檢查。
B2.4 起重機械作業(吊運、司索、指揮)的規范性檢查。
B2.5 不安全因素及其不安全作業環境的辨認與處理。
B2.6 安全標志的識別。
B3 事故處理
分析案例,提出處理與預防的措施。
附件C
起重機械機械安裝維修人員理論知識
C1 專業基礎知識
C1.1 力學基本知識
包括力的概念、力的三要素、力的合成與分解、力矩與力偶等。
C1.2 常用材料基礎知識,如金屬材料、非金屬材料、潤滑材料等。
C1.3 起重機械的基本組成(結構、傳動、控制等)、原理、用途、工作特點以及對工作環境的要求。
C1.4 起重機械主要參數(包括起重性能曲線)。
C1.5 起重機械主要受力結構件及零部件的報廢標準。
C1.6 典型起重機械安裝(含拆卸)維護的規范和方法(包括施工方案、吊具及吊裝設備選擇等)。
C1.7 起重機械安全保護裝置的功能與要求
C1.7.1 各類起重機的安全保護裝置(不適用于升降機、機械式停車設備)
包括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器、連(聯)鎖保護裝置、防止吊臂后傾裝置、極限力矩限制裝置、抗風防滑裝置、回轉限位裝置、防碰撞裝置、防傾翻安全鉤、變幅小車防斷軸以及脫落和傾翻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C1.7.2 升降機的安全保護裝置
包括起重量限制器,吊籠門、層門或者停層欄桿與吊籠連(聯)鎖裝置,封閉式吊籠頂部的緊急出口門安全開關,防墜安全器,防松繩和斷繩保護裝置,上、下限位和極限開關、手動安全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C1.7.3 機械式停車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
包括防止人或車輛進入裝置,出入口門、圍欄連(聯)鎖安全檢查裝置,載車板阻車裝置,行程限位器和超程限位器,防止搬運器墜落裝置,停車到位檢測裝置,兩端鏈條同步運行保護措施,防重迭自動檢測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C1.8 液壓部件與液壓傳動工作原理。
C1.9 起重吊運指揮信號。
C1.10 機械安裝維修施工。
C2 安全知識
C2.1 安裝維修作業人員的職責。
C2.2 安裝維修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C2.3 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C2.4 高處作業、環境保護、用電安全、消防知識、防雷電知識、防止機械傷害知識。
C2.5 機械設備維護安全技術和檢查要求。
C2.6 電焊、氣割安全知識。
C2.7 常見機械故障(包括機械零部件)以及各種危險工況和安裝維修中的危險源的辨識及處理方法。
C2.8 安全標志辨識。
C2.9 安裝維修作業緊急情況的應急處置,包括對提出的觸電、火災、倒塌、擠壓、墜落等多發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提出人員防護、現場急救、應急救援、緊急處置與預防的措施等。
C3 法規知識
C3.1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C3.2 《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
C3.3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C3.4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
C3.5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C3.6 《起重機械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
C3.7 《起重機械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規則》。
C3.8 《起重機械使用管理規則》。
C3.9 《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則》。
C3.10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
C3.11 其他有關安裝維護等規范、標準。
附件D
起重機械機械安裝維修人員實際操作技能
D1 基本操作技能
D1.1 常用測量儀器儀表的使用
(1)水準儀;
(2)經緯儀;
(3)游標卡尺;
(4)百分表;
(5)內徑千分尺和外徑千分尺;
(5)鋼卷尺修正值運用。
D1.2 常見主要受力結構件和機械零部件的識別
D1.2.1 常見主要受力結構件的識別
(1)主梁;
(2)主副吊臂;
(3)主支撐腿;
(4)標準節。
D1.2.2 常見機械零部件的識別
(1)減速器;
(2)制動器;
(3)聯軸器;
(4)車輪組;
(5)卷筒組;
(6)吊鉤組;
(7) 滑輪組。
D1.3 常用焊接符號識別。
D1.4 技術文件的識別,如結構總裝圖、機械零部件和組裝圖。
D2 專業操作技能
D2.1 起重機械基本操作方法。
D2.2 主要受力結構件的安裝、調整與維修
(1)主梁;
(2)主副吊臂;
(3)主支撐腿;
(4)標準節;
(5)司機室;
(6)走臺、梯子、平臺、欄桿。
D2.3 主要機械零部件的安裝、調試與維修
(1)減速器;
(2)制動器;
(3)聯軸器;
(4)車輪組;
(5)卷筒組;
(6)吊鉤組;
(7)滑輪組;
(8)鋼絲繩。
D2.4 常用機械傳動系統的安裝、調試與維修
(1)起升機構;
(2)行走機構;
(3)變幅機構;
(4)回轉機構。
D2.5 常用液壓傳動系統的安裝、調整與維修(適用于有液壓系統的作業人員)
(1)動力元件;
(2)控制元件;
(3)執行元件
(4)輔助元件。
D2.6 常用安全保護裝置的安裝、調整與維修
(1)制動器;
(2)起重量限制器;
(3)力矩限制器;
(4)高度限制器;
(5)行程限位裝置;
(6)防風裝置。
D2.7 常用性能試驗及要求
(1)空載試驗;
(2)靜載試驗;
(3)動載試驗;
(4)連續作業試驗。
D2.8 常見機械故障排除
D2.8.1 制動器的常見故障
(1)不能閘住制動輪;
(2)制動器不松閘;
(3)制動器發熱,摩擦片發出焦味并且磨損很快;
(4)制動器容易離開調整位置,制動力矩不夠穩定。
D2.8.2 減速器的常見故障
(1)齒輪嚙合時,有不均勻的敲出聲,機殼振動;
(2)減速器在底座上振動;
(3)剖分面漏油;
(4)殼體,特別是安裝軸承處發熱;
(5)減速器整體發熱。
D2.8.3 運行機構的常見故障
(1)橋架歪斜運行、啃軌;
(2)打滑;
(3)三條腿運行;
(4) 啟動時整機扭動。
D2.8.4 聯軸器的常見故障
(1)聯軸器半體內有裂紋;
(2)連接螺栓及銷軸孔磨損;
(3)齒形聯軸器輪齒磨損或折斷。
D2.8.5 滾動軸承的常見故障
(1)溫度過高;
(2)異常聲響(繼續啞音);
(3)金屬研磨聲響;
(4)銼齒聲或沖擊聲。
D2.8.6 車輪的常見故障
(1)踏面和輪輻輪盤有疲勞裂紋;
(2)主動車輪踏面磨損不均勻;
(3)踏面和輪緣磨損嚴重。
附件E
起重機械電氣安裝維修人員理論知識
E1 專業基礎知識
E1.1 有關電工學基本知識,電流、電壓、電阻、歐姆定律、電磁感應、電功和電功率的基本概念。
E1.2 常用電器設備(器件)的相關知識
包括變壓器、電動機、控制器(聯動臺)、接觸器、繼電器、斷路器、熔斷器等。
E1.3 常用電氣測量儀表的使用方法
包括萬用表、鉗形電流表、絕緣電阻測試儀、接地電阻測試儀等。
E1.4 起重機械的基本組成(結構、傳動、控制等)、原理、用途、工作特點以及對工作環境的要求。
E1.5 起重機械的主要參數。
E1.6 起重機械的基本電路組成、拖動與控制原理、主要電氣零部件功能和要求,以及變頻調速、微機控制和遙控等新技術。
E1.7 起重機械安全保護裝置功能及其要求
E1.7.1 各類起重機的安全保護裝置(不適用于升降機、機械式停車設備)
包括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器、電氣連聯鎖保護裝置、防止吊臂后傾裝置、極限力矩限制裝置、抗風防滑裝置、回轉限位器、防碰撞裝置、登機信號按鈕、導電滑線防護措施、防觸電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E1.7.2 升降機的安全保護裝置
包括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吊籠門、層門或者停層欄桿與吊籠的連(聯)鎖裝置,封閉式吊籠頂部的緊急出口門安全開關,防墜安全器電氣開關,防松繩和斷繩保護裝置,上、下限位和極限開關,手動安全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E1.7.3 機械式停車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
包括防止或者車輛進入裝置,出入口門、圍欄聯鎖安全檢查裝置,行程限止器和超程限止器,停車到位檢測裝置,兩端鏈條同步運行保護措施,防重疊自動檢測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E1.8 起重機械電氣保護系統的功能及其要求
包括短路保護、零位保護、失壓保護、錯(斷)相保護、超速保護、過載保護、自動換速裝置、電氣聯鎖、緊急斷電開關、電氣絕緣、接地保護等電氣保護系統。
E1.9 照明和信號。
E1.10 起重機械供電、電氣配線與防護的要求。
E1.11 防爆起重機械電氣安全技術要求。
E1.12 起重機械防雷、防靜電、防潮、防粉塵、防腐蝕、防高溫等電氣安全措施與技術要求。
E2 安全知識
E2.1 安裝維修作業人員的職責。
E2.2 安裝維修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E2.3 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E2.5 高處作業、環境保護、用電安全、消防知識。
E2.6 電氣設備維護安全技術和檢查要求。
E2.7 常見電氣故障(包括電氣線路以及電氣設備)以及各種危險工況的辨識。
E2.8 電氣線路以及電氣設備出現意外情況時的處置。
E2.9 安全標志辨識。
E2.10 安裝維修作業緊急情況的應急處置
包括對提出的觸電、火災、倒塌、擠壓、墜落等多發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提出人員防護、應急救援、緊急處置與預防的措施等。
E3 法規知識
E3.1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E3.2 《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
E3.3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E3.4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
E3.5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E3.6 《起重機械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
E3.7 《起重機械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規則》。
E3.8 《起重機械使用管理規則》。
E3.9 《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則》。
E3.10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考核大綱》。
E3.11 其他有關安裝維護等規范、標準。
附件F
起重機械電氣安裝維修人員實際操作技能
F1 基本操作技能
F1.1 常用測量儀器儀表的使用
(1)萬用表;
(2)鉗形電流表;
(3)絕緣電阻測試儀;
(4)接地電阻測試儀。
F1.2 常見電氣元器件的識別
(1)電動機;
(2)變壓器;
(3)接觸器;
(4)繼電器;
(5)凸輪控制器;
(6)主令控制器;
(7)電阻器;
(8)斷路器;
(9)熔斷器;
F1.3 電氣線路圖常用符號識別。
F1.4 電氣技術文件的識別,如電氣原理圖和接線圖。
F2 專業操作技能
F2.1 判別、分析常用電氣系統
F2.1.1 主回路
包括定子回路和轉子回路。
F2.1.2 調速和控制回路
包括交流傳動控制、直流傳動控制、制動器控制等。
F2.1.3 安全保護回路
包括過流保護、線路保護、斷錯相保護、零位保護、失壓保護、行程限位保護、聯鎖保護、超載保護、接地保護、超速保護等。
F2.1.4 照明信號回路
包括工作照明、司機室照明、可攜式照明、各機構工作指示燈、電鈴、故障信號、報警信號等。
F2.2 常用電氣設備的安裝、調試與維修
(1)電動機;
(2)凸輪控制器;
(3)主令控制器;
(4)聯動臺;
(5)電阻器;
(6)控制屏(柜、箱)。
F2.3 常用電氣系統的安裝、調試與維修
(1)供電系統(饋電裝置);
(2)主回路;
(3)調速和控制回路,并能根據要求,改變電動機的轉向;
(4)安全保護回路;
(5)照明信號回路;
F2.4 常用電氣安全保護裝置的安裝、調整與維修
(1)起重量限制器;
(2)力矩限制器;
(3)高度及行程限位裝置;
(4)門鎖、電氣聯鎖;
(5)風速儀。
F2.5 接地、接零保護線的安裝及維修
(1)保護線的選用;
(2)保護接零、接地的布線要求和檢查。
F2.6 常見電氣故障排除
F2.6.1 交流接觸器的常見故障
(1)線圈發熱;
(2)接觸器嗡嗡聲增高;
(3)觸頭發熱或燒毀(損);
(4)主接觸器不能接通;
(5)起重機運行中經常跳閘;
(6)線路斷電之后銜鐵不能脫落。
F2.6.2 交流電動機的常見故障
(1)整個電動機均勻過熱;
(2)電動機在承受負荷后轉速變慢;
(3)電動機在工作時振動;
(4)電動機工作時電刷上冒火花或滑環被燒焦。
F2.6.3 控制器的常見故障
(1)工作時出現卡住;
(2)觸頭嚴重燒灼。
F2.6.4 電氣控制及線路常見故障
(1)保護箱的刀開關閉合時,控制回路的熔斷器燒毀;
(2)某機構控制器轉動后,過電流繼電器動作;
(3)主接觸器接通吸合后,引入線的熔斷器燒毀;
(4)控制器合上后電動機不轉;控制器合上后電動機僅能單向轉動;
(5)終點限位開關動作后,主接觸器不釋放;
(6)電源切斷后(控制回路分斷)保護箱接觸器不斷開;
(7)操縱起動按鈕就燒斷熔斷器熔絲;
(8)兩個或三個機構同時開動時,接觸器就釋放。
F2.6.4 制動器液壓電磁鐵的常見故障
(1)通電后電磁鐵的推桿不動作;
(2)推桿行程小;
(3)電磁鐵工作后推桿行程逐漸減小;
(4)起動時間過長;
(5)制動時間過長。
附件G
起重機械作業指揮人員理論知識
G1 專業基礎知識
G1.1 有關的力學基本知識
力的概念、力的基本定律、力的合成與分解、物體重力與重心物體的受力分析、物體質量的計算。
G1.2 起重機的基本知識
基本組成(結構、傳動、控制等)、原理、用途、工作特點以及對工作環境的要求。
G1.3 主要參數
G1.4 吊索具的性能、使用方法、維護保養檢查以及報廢標準。
G1.5 各類物件
包括高、大、異常結構件,危險品,鋼水包,易燃、易爆物品)的綁掛、吊運、就位、堆放方法和吊索具的選擇原則。
G1.6 一般物件的重心、吊點的確定。
G1.7 吊裝方案。
G1.8 起重吊運指揮信號。
G2 吊運作業應急處置能力
G2.1 吊運作業時異常情況的辨識。
G2.2 掌握吊運作業出現意外情況時的處置方法
包括對提出的觸電、火災、倒塌、擠壓、墜落等多發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提出人員防護、應急救援、緊急處置與預防的措施等。
G3 安全知識
G3.1 起重指揮人員的職責。
G3.2 起重作業各崗位人員職責。
G3.3 起重作業安全規程。
G3.4 起重作業危險工況的辨識。
G3.5 司索作業安全技術。
G3.6 吊具、索具的日常維護保養與報廢標準。
G3.7 高處作業安全知識。
G3.8 用電安全知識。
G3.9 防火、滅火安全知識。
G3.10 防止機械傷害知識。
G3.11 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
G3.12 安全標志。
G3.13 捆綁吊運化學危險品的相關知識。
G3.14 起重機械作業現場自我保護的相關知識。
G4 法規知識
G4.1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G4.2 《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
G4.3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G4.4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
G4.5 GB 5082—1985《起重吊運指揮信號》。
G4.6 GB/T 5972-2009《起重機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
G4.7 其他維護保養等規范、標準。
附件H
起重機械作業指揮人員實際操作技能
H1 現場作業識別與選擇能力
H1.1 吊索具的識別。
H1.2 作業現場安全標志(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提示標志)的識別。
H2 吊運作業基本操作
H2.1 吊物的吊點選擇要求及其方法
H2.1.1 長形物件吊點的位置及數量選擇。
H2.1.2 塊狀物件吊點的位置及數量選擇。
H2.1.3 不規則物件吊點的位置及數量選擇。
H2.2 吊物的綁扎要求及其方法
H2.2.1長形物件綁扎要求及其方法。
H2.2.2塊狀物件綁扎要求及其方法。
H2.2.3不規則物件綁扎要求及其方法。
H2.3 根據吊物重量合理選擇吊索具的方法
H2.3.1 長形物件所用索具的規格、類型、限制角度、防損措施。
H2.3.2 塊狀物件所用索具的規格、類型、限制角度、防損措施。
H2.3.4 不規則物件所用索具的規格、類型、限制角度、防損措施。
H2.4 吊索具的使用
H2.4.1 吊運長形物件所用索具的用法。
H2.4.2 吊運塊狀物件所用索具的用法。
H2.4.3 吊運不規則物件所用索具的用法。
H2.5 起重吊運指揮信號的應用
H2.5.1 通用手勢信號。
H2.5.2 專用手勢信號。
H2.5.3 旗語信號。
H2.5.4 音響信號與手勢信號的配合。
H2.5.5 指揮人員與起重機司機之間配合。
H2.6 對講機的使用
小功率對講機的頻率選擇、音響控制。
H3 吊運作業前和作業后的檢查
H3.1 作業環境條件的確認
H3.1.1 場地條件。
H3.1.2 起吊物的安全狀態。
H3.1.3 安全距離判斷。
H3.2 吊具、索具的檢查和判定方法
H3.2.1 吊具的檢查和報廢標準。
H3.2.2 索具的檢查和報廢標準。
H3.3 作業現場的清理要求
H3.3.1 吊、索具的收回放置。
H3.3.2 吊物狀態的處置。
H3.3.3 現場安全狀態檢查。
附件J
起重機械司機理論知識
J1 專業基礎知識
J1.1 起重機的基本組成(結構、傳動、控制等)、原理、用途、工作特點以及對工作環境的要求。
J1.2 起重機的主要參數。
J1.3 起重機主要零部件的要求。
J1.4 起重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功能與使用
J1.4.1 各類起重機械安全保護裝置功能與使用
包括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器、回轉限位器、幅度限位器、超速保護裝置、偏斜指示或者限位裝置、聯鎖保護裝置、防碰撞裝置、抗風防滑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緩沖器、風速報警器、極限力矩限制器
J1.4.2 升降機安全保護裝置功能與使用
還包括層門或停層欄桿與吊籠的連(聯)鎖、封閉式吊籠頂部的緊急出口門安全開關、防墜安全保護裝置、防松繩和斷繩保護裝置、上、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
J1.4.3 機械式停車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功能與使用
還包括防止人或者車輛進入裝置、出入口門、圍欄連(聯)鎖安全檢查裝置、封閉式吊籠頂部的緊急出口門安全開關、行程限止器和超程限止器、防止搬運器墜落裝置、停車到位檢測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J1.4.4 纜索起重機安全保護裝置功能與使用
還包括聯鎖保護裝置、小車防脫落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J1.5 起重機的電氣保護系統的功能及其要求
包括短路保護、零位保護、錯(斷)相保護、緊急斷電開關、電氣絕緣等電氣保護系統。
J1.6 液壓系統的功能與要求。
J1.7 基礎、軌道的安全狀態判斷與防護。
J1.8 起重吊運指揮信號。
J1.9 照明和信號。
J2 安全知識
J2.1 起重機械司機的職責和責任。
J2.2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J2.3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J2.4 起重機械維護保養和日常檢查要求
J2.4.1 日常檢查
包括運行前的檢查、運行結束后的檢查、運行記錄的填寫等。
J2.4.2 維護保養
包括確認吊鉤、鋼絲繩、制動器等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控制裝置等。
J2.5 起重機械常見故障、危險工況的辨識、違章操作可能產生的危險后果。
J2.6 起重機械零部件的報廢標準。
J2.7 高處作業安全知識。
J2.8 用電安全知識。
J2.9 防火、滅火安全知識。
J2.10 防止機械傷害知識。
J2.11 有毒有害作業環境知識。
J2.12 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
J2.13 安全標志。
J2.14 起重機械緊急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法
J2.14.1 起重機械作業運行故障與異常情況的辨識。
J2.14.2 起重機械常見故障的現場排除方法。
J2.14.3 起重機械出現意外情況(如制動器失效等)時的處置。
J2.14.4 觸電、火災、倒塌、擠壓、墜落等多發事故的原因分析及其人員防護、應急救援、應急處置與預防等的處理方法。
J3 法規知識
J3.1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J3.2 《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
J3.3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J3.4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
J3.5 《起重機械使用管理規則》。
J3.6 《起重機械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規則》。
J3.7 《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則》。
J3.8 其他有關維護保養等規范、標準。
附件K
起重機械司機實際操作技能
K1 橋式門式起重機司機實際操作技能要求
K1.1 現場作業識別能力
K1.1.1 橋式門式起重機主要零部件的識別
(1)指出主要結構、機構件的名稱及作用,包括主梁、端梁、小車、起升機構、運行機構起升鋼絲繩、卷筒、吊鉤、滑輪、聯軸器、工作制動器等;
(2)指出各安全保護裝置的名稱、作用和安裝位置,包括行程限位開關、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緩沖器及端部止擋、抗風防滑裝置、安全制動器等;
(3)指出電氣保護各動作后的反應情況和其所處的位置。
K1.1.2 作業現場安全標志的識別
K1.2 橋式門式起重機基本操作
K1.2.1 各機構空載運行操作
(1)起升機構,從最小起升高度到最大起升高度,全程操作;
(2)小車機構,全行程操作;
(3)大車機構,全行程操作。
K1.2.2 各機構帶載運行操作(起吊30%~50%的額定載荷):
(1)起升機構,起升到一定高度并下降;
(2)小車機構,運行一定行程;
(3)大車機構,運行一定行程。
K1.2.3 操作要求
空載和帶載運行操作過程中,要求操作者根據指揮的指令,將吊具或載荷從一個地方放到另一地方;有聯動要求的,可以進行機構聯合操作完成上述動作,每次操作平穩、準確。
K2 塔式起重機司機實際操作技能要求
K2.1 現場作業識別能力
K2.1.1 起重機械主要零部件的識別
(1)指出主要結構件(塔身、起重臂等)、起升機構、變幅機構、回轉機構、行走機構、頂升機構(如果有)的名稱;
(2)指出各安全保護裝置的作用和安裝位置,包括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轉限位(如果有)、大車行走限位器(如果有)、變幅(小車行走)限位器等;
(3)指出機構及整機電氣保護各動作后的反應情況和其所處的位置。
K2.1.2 作業現場安全標志的識別
K2.2 起重機械基本操作
K2.2.1 各機構空載運行操作
(1)起升機構,從最小起升高度到最大起升高度,全程操作;
(2)變幅機構,從最小幅度到最大幅度,全程操作;
(3)回轉機構,全范圍操作;
(4)行走機構,全行程操作。
K2.2.2 各機構帶載運行操作(起吊30%~50%的額定載荷):
(1)起升機構,起升到一定高度;
(2)變幅機構,變幅到某一幅度;
(3)回轉機構,回轉一定的角度;
(4)行走機構:行走一段距離。
K2.2.3 操作要求
空載和帶載運行操作過程中,要求操作者根據指揮的指令,將吊具或載荷從一個地方放到另一地方;有聯動要求的,可以進行機構聯合操作完成上述動作,每次操作平穩、準確。
K3 門座式起重機司機實際操作技能
K3.1 現場作業識別能力
K3.1.1 門座式起重機主要零部件的識別
(1)指出主要結構件(門座、臂架、人字架、象鼻梁架及拉桿等)、主要機構(起升機構、變幅機構、回轉機構、行走機構等)的名稱;
(2)指出各安全保護裝置的作用和安裝位置,包括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制器、回轉限位(如果有)、大車行走限位器、變幅限位器、防碰撞裝置、抗風防滑裝置、緩沖器、風速報警器等安全保護裝置;
(3)指出機構及整機電氣保護各動作后的反應情況和其所處的位置。
K3.1.2 作業現場安全標志的識別。
K3.2 門座式起重機的基本操作
K3.2.1 各機構空載運行操作
(1)起升機構,從最小起升高度到最大起升高度,全程操作;
(2)變幅機構,從最小幅度到最大幅度,全程操作;
(3)回轉機構,全范圍操作。
K3.2.2 各機構帶載運行操作(起吊30%~50%的額定載荷)
(1)起升機構,起升到一定高度;
(2)變幅機構,變幅到某一幅度;
(3)回轉機構,回轉一定的角度。
K3.2.3 操作要求
空載和帶載運行操作過程中,要求操作者根據指揮的指令,將吊具或載荷從一個地方放到另一地方;有聯動要求的,可以進行機構聯合操作完成上述動作,每次操作平穩、準確。
K4 纜索式起重機司機實際操作技能要求
K4.1 現場作業識別能力
K4.1.1 纜索式起重機主要零部件的識別
(1)指出主要結構、機構件的名稱及作用,包括主塔、副塔、立柱、支索器(承馬)、承載索、起升鋼絲繩、牽引鋼絲繩、起升機構、牽引機構、大車運行機構(如果有);
(2)指出各安全保護裝置的名稱、作用和安裝位置,包括大、小車行程限位開關、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鋼絲繩防脫裝置、抗風防滑裝置;
(3)指出機構及整機電氣保護各動作后的反應情況和其所處的位置。
K4.1.2 作業現場安全標志的識別
K4.2 纜索式起重機基本操作
K4.2.1 各機構空載運行操作
(1)起升機構,從最小起升高度到最大起升高度,全程操作;
(2)主、副塔(車)運行作業,全行程操作;
(3)牽引機構,全行程操作。
K4.2.2 各機構帶載運行操作(30%~50%的額定載荷)。
(1)起升機構,起升到一定高度;
(2)主、副塔(車)運行作業,行走一段距離或擺動一定角度;
(3)牽引機構,行走一段距離。
K4.2.3 操作要求
空載和帶載運行操作過程中,要求操作者根據指揮的指令,將吊具或載荷從一個地方放到另一地方;有聯動要求的,可以進行機構聯合操作完成上述動作,每次操作平穩、準確。
注K:若考試機構不具備纜索式起重機實際操作條件,在口述纜索起重機的主要結構件和機構名稱后,允許采用橋式門式起重機實際操作考核替代。
K5 流動式起重機司機實際操作技能要求
K5.1 現場作業識別能力
K5.1.1 起重機械主要零部件的識別
(1)主要工作機構的名稱和位置,包括起升機構、變幅機構、回轉機構、吊臂伸縮機構,支腿機構;
(2)各安全保護裝置的作用和安裝位置,包括起重量顯示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防后傾安全裝置、水平儀等;
(3)液壓系統部件的名稱和位置,包括起升機構、回轉機構、變幅機構、吊臂伸縮機構、支腿機構等液壓系統。
K5.1.2 作業現場安全標志的識別
K5.2 流動式起重機基本操作
K5.2.1 各機構空載運行操作
(1)觀察作業現場,選擇停車和作業場地;
(2)起升機構,從最小起升高度到最大起升高度,全程操作;
(3變幅機構,從最小幅度到最大幅度,全程操作;
(4)回轉機構,全范圍操作。
K5.2.2 各機構帶載運行操作(起吊30%~50%的額定載荷,也可采用吊運水桶,定點停放的方法)
(1)起升機構,起升到一定高度;
(2)變幅機構,變幅到某一幅度;
(3)回轉機構,回轉一定的角度。
K5.2.3 操作要求
空載和帶載運行操作過程中,要求操作者根據指揮的指令,將吊具或載荷從一個地方放到另一地方;有聯動要求的,可以進行機構聯合操作完成上述動作,每次操作平穩、準確。
K6 升降機司機實際操作技能要求
K6.1 現場作業識別能力
K6.1.1 升降機主要零部件和安全裝置的識別
(1)指出主要結構件(標準節、導軌架、吊籠、附墻架、底架等)、提升機構的傳動方式(齒輪齒條、卷揚機、曳引機、液壓);
(2)指出各安全保護裝置的作用和安裝位置,起重量限制器、上下、極限限位器、防墜安全器、斷繩保護裝置、停層保護裝、破斷閥、起重力矩限制器(如果有);
(3)指出整機電氣保護動作后的反應情況和其所處的位置。
K6.1.2 作業現場安全標志的識別
K6.2 升降機基本操作
K6.2.1 空載運行操作
從地面起升到最大起升高度,再落回原位,進行以下確認和處理:
(1)零位保護和開機信號功能;
(2)相序保護功能;
(3)上、下限位開關功能;
(4)停層精度;
(5)層門關閉功能;
(6)防墜安全器動作后的復位處理;
(7)極限開關的復位處理。
K6.2.2 帶載運行操作(起吊30%~50%的額定載荷)
要求操作者根據指令,將載荷從地面起升到一定高度,再放回地面。每次操作平穩、準確。
K7 機械式停車設備司機實際操作技能要求
K7.1 現場作業識別能力
K7.1.1 機械式停車設備主要零部件的識別
(1)指出主要結構、機構件的名稱及作用,包括驅動主機、減速機構、牽引構件、載車板等;
(2)指出各安全保護裝置的名稱、作用和安裝位置,包括緊急停止開關、防止超限運行裝置、汽車車長檢出裝置、阻車裝置、防止載車板墜落裝置、警示裝置、出入口門、圍欄連鎖安全保護裝置等。
K7.1.2 作業現場安全標志的識別
K7.2 機械式停車設備基本操作
K7.2.1 各機構空載運行操作
在二層以上任選1~2個車位,完成出入庫動作各1~2個循環。
K7.2.2 車輛存取操作(承載30%~100%的額定載荷)
在二層以上任選1車位,完成出入庫動作各1個循環。
K7.2.3 操作要求
空載和帶載運行操作過程中,要求操作者根據指令,將搬運器或載荷(車輛)從一個地方放到另一地方;提升動作中定位準確,操作平穩。
針對升降橫移類、垂直升降類、平面移動類等不同類型的停車設備,能夠正確操作將車輛或載荷存儲到指定位置和取出不同位置車輛或載荷。
附件L
起重機械考試機構基本條件
L1 總則
考試機構應當設立專門負責考試工作的常設的組織管理部門,并且配備固定通訊設施和辦公場所,考試工程實行視頻記錄,并且至少存檔保存4年。
L2 人員
(1)專職人員不少于3名,負責考試機構的日常考試組織管理工作,辦理有關受理、審查考試申請資料、考試檔案管理、與發證部門銜接等考務工作;
(2)至少配備2名專業考評人員(可兼職),年考試量500人次以上的至少配備4名;專業考評人員應當有3年以上起重機械實際工作經驗和2年以上教學經歷,并且具有工程師或者技師及以上職稱,專業考評人員應當經相應發證部門備案。
L3 設備及配套系統
L3.1 理論知識考試
(1)至少配備10臺考試終端,年考試量在500人次以上的至少配備20臺;
(2)具有隨機組卷、自動限時計時、自動判卷評分、自動記錄存檔、統計、查詢、匯總報表、數據傳輸、建檔存檔等數據庫管理功能的考試系統;
(3)有符合考核大綱和有關規定的題庫。
L3.2 實際操作考試
L3.2.1 安全管理人員
考試機構應當具有現場考查安全管理人員能力的軟件和硬件條件。
L3.2.2 機械安裝維修人員
考試機構應具有以下現場考查機械安裝維修人員的能力:
(1)機械安裝維修機具和檢測器具,包括力矩扳手、卷揚機、電焊機、電動葫蘆等常用安裝維修機具,以及游標卡尺、水準儀、經緯儀、鋼卷尺等常用測量器具。
(2)起重機械的機械安裝作業文件和施工圖紙。
(3)零部件,包括吊鉤、鋼絲繩、滑輪、卷筒、齒輪與減速器、制動器、聯軸器、車軌與軌道、電動葫蘆等;
(4)安全防護裝置,包括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限位器、幅度限制器、防風裝置、防碰裝置、安全鉤、防后傾裝置、回轉鎖定裝置、防墜安全器等。
L3.2.3 電氣安裝維修人員
考試機構應具有以下現場考查機械安裝維修人員的能力:
(1)電氣安裝維修機具和檢測器具,包括常用電工工具、無線對講設備、萬用表、鉗形電流表、絕緣電阻儀、接地電阻測試儀;
(2)起重機械的基本電氣安裝作業文件和施工圖紙。
(3)電氣元器件,包括凸輪控制器、主令控制器、按鈕開關、刀開關、熔斷器、斷路器、接觸器、繼電器、電阻器、電源導電器、電線電纜、電動機、起重電磁鐵、控制柜等;
(4)電氣保護,包括主隔離開關、短路保護、失壓保護、零位保護、過流保護、超速保護、緊急斷電開關、聯鎖保護、失磁保護、電氣絕緣、接地保護、錯斷相保護等。
L3.2.4 指揮
指揮考試機構需配備以下指揮考試用品:
(1)指揮用品(如標準指揮旗、指揮哨、對講機、《起重吊運指揮信號圖解》掛圖等)。
(2)常用吊索具和綁扎物。
L3.2.5 司機
考試機構應當至少配備或承租與考試項目相適應的起重機,即橋式門式起重機(具有駕駛室)、塔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和纜索式起重機;升降機(施工升降機);機械式停車設備(二層及以上)。
考試用起重機應當設置明顯的考試用起重機的標志。
L3.2.6 用具、安全防護設施和載荷
配備滿足考試需求的用具(包括帶警示標志的碰桿、考試警示線)、安全防護設施(安全帽、勞保服、絕緣鞋、防護手套等)和載荷(標準砝碼或替代重物)。
L4 場地
L4.1 基本要求
(1)有自主有或長期租賃的考試場地;
(2)場地建筑物面積應滿足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考試(定點落物、繞障運行等考試科目)的要求;
(3)理論知識考場、實際操作考場、待考區域應相對獨立,互不干擾,滿足考試環境要求。
L4.2 實際操作考試場地具體要求
(1)場地地面平坦,相對封閉;
(2)考試警示線準確;
(3)單項實際操作考場面積不少于150㎡。
L5 質量管理
考試機構應當制定相應的管理文件并且有效實施,確保考試工作質量。考試機構制定的管理文件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公正性聲明;
(2)考試管理制度,包括流程、考生管理、考場紀律等;
(3)考務人員管理制度,包括資格、崗位職責和守則等;
(4)信息、資料、檔案管理及公開、保密制度;
(5)設備、設施管理制度和設備操作規程;
(6)環境、安全管理制度;
(7)應急預案,包括考務、安全等;
(8)信息反饋和投訴處理管理制度;
(9)財務管理制度。